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改有偿使用(改变土地用途审批) |
市国土资源局
2015-05-26 05:5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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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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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改有偿使用(改变土地用途审批) |
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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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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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条第四款 《江苏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 |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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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来源证明
2、申请书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5、共有房地产、应提供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意见
6、规划部门的规划确认意见。(如改变用途的,应提供规划部门同意改变用途的规划许可文件)
7、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8、需要进行地籍测量、土地评估的须提供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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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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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审查--受理--综合审查--批准--上报--缴费--行文打证--送达 |
时限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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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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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租金按土地用途及级别,由市政府确认的地价收取。 |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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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苏政办(98)50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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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划拨、租赁)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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