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出让审批 |
市国土资源局
2015-05-26 05:5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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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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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出让审批 |
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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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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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款 |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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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不同类型还应提交的材料。如房产交易需提交房地产买卖契约企业改制需提交企业批准文件、改制方案、土地资产处置方案
2、申请报告,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产权证明
3、土地使用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共有房地产应提供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意见
4、改变用途的应提供规划部门同意改变用途的书面意见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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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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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审查--受理--综合审查--批准--上报--缴费--行文打证--送达 |
时限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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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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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租金按土地用途及级别,由市政府确认的地价收取。 |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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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苏政办(98)50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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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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