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各功能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小微双创基地城市示范建设要求,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现组织开展省一星、二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暨市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认定条件。包括:
1、在扬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
3、具有两年及以上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良好业绩;
4、达到省星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评分标准(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经信部门提交完整的纸质申报材料(见附件3,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及电子文档;
2、各地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推荐文件、《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汇总表》(附件5)和被推荐单位申报材料,以1式1份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形式,于2018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局综合协调处。
三、工作要求
1、明确目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能力是国家小微双创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并作为“双创”示范工作重点纳入各地区经济发展综合考评。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属地社会化机构与县、乡两级小微双创服务中心参加申报,原则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双创服务中心要应报尽报,此项工作将纳入小微双创服务中心年度绩效考核。
2、统筹协调。各地经信部门要主动与财政、科技、质监、工商、商务、人社、司法等部门对接,建立本地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库并积极推荐上报,确保应推尽推、高质量达标。
3、加强指导。各地经信部门要按照国家、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办法和考核要求,牵头做好本地区已认定及拟推荐平台的指导和管理,按照建立一张工作网络、建成一个展示平台、建好一本工作台账、形成一份宣传资料、归集一批典型案例的要求,做好国家、省、市有关考核迎查准备。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中小企业局综合协调处联系人:刘天宇
联系电话:87325037
邮箱地址:1936450312@qq.com
附件:
1、《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
2、星级服务平台申报任务分解表
3、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资料清单
4、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表
5、公共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
扬州市中小企业局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