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市级发展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扬财规〔2019〕3号)、《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扬工信综合〔2020〕97号)要求,经申报单位申报,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信和财政部门审查推荐,经委托财务审查、专家评审等,由市工信局、财政局联合审定,现将2020年度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引导资金拟安排项目(不含“坚持项目引领”类项目)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2020年10月19日-10月2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工信局联系。
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87866629
市工信局机关纪委电话:87862707
业务咨询电话:87867700、87863222
2020年10月19日
2020年度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引导资金拟奖励项目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