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今日要闻
关于2021年度扬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2021-12-06 11:36:26

 

根据《扬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扬工信规〔2021〕1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扬工信服建〔2021〕160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地推荐、材料审查、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1年度扬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联系电话:0514-82181720(业务咨询)、0514-87868520(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0514-87866629(市工信局机关纪委电话)。

附件:2021年度扬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拟认定名单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6日

2021年度扬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拟认定名单.docx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