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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扬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2023-04-10 09:50:26

为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扬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扬规〔20221号)规定,通过企业自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我局综合各方意见后形成了2022年度扬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征求意见稿)。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从2023411417日止未公示的企业为信用缺失

公示期内,对信用等级有异议的,可向扬州市物业管理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根据确认后的事实重新评定等级;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在信用扬州、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等平台发布2022年度市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

联系人:马玮;联系电话:87800679

附件:2022年度扬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征求意见稿).pdf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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