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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的实施意见
2015-04-16 05:10:3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精神,提升城乡居民健康和养老服务水平,加快发展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定位、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定位。围绕扬州“人文、生态、精致、宜居”城市特色和名城建设目标,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打造竞争力较强、附加值较高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链,把扬州建设成为宜居、宜游、宜创的休闲健康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产业与事业协同发展,产业引领的原则。以健康和养老事业为基础,大力培育和发展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引领全市健康和养老产业与事业“两促进,两繁荣”。
坚持政府与市场双轮驱动,市场配置的原则。以市场力量决定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履行政府职责,保基本、兜底线、促提升,双轮驱动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快速发展。
坚持发展与改革同步推进,改革优先的原则。在加大健康和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三)发展目标。
  编制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积极发展养老地产和相关支撑产业,规划建设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示范区,培育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连锁企业、知名品牌。到2016年,全市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规模接近300亿元,比2013年翻一番。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发展亲子教育服务。
  发展亲子教育产业。大力发展母婴健康咨询和护理、产后康复训练、个性化家庭亲子和婴幼儿早期教育产业,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制订企业标准或参与制订行业、国家标准,发展连锁经营。(市发改委、人计委、人社局、质监局)
  规范亲子教育市场。成立亲子教育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强化政府监管,提高准入门槛,保障亲子教育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市人计委、工商局、人社局)
  (二)积极促进大众体育健身。
  加大体育健身基础投入。加快完善全市大型综合体育设施布局,支持县(市、区)建设综合性体育设施,加快推进江广融合区体育园、扬州体育公园二期、宋夹城体育休闲公园等项目建设,规划建设扬州东片区、南片区综合性体育设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各类体育、休闲、健身和拓展训练设施。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馆设施面向社会开放,提高场馆设施综合利用率。(市发改委、体育局、规划局、建设局、教育局,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扶持体育健康企业发展。依托本土知名体育健身企业,面向城乡发展健身俱乐部,拓展经营网络,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体育健身品牌企业,在扬州发展健康服务分支机构,共同培育体育健康市场。引导成立体育健康行业协会,开展企业星级认定,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市发改委、体育局、民政局)
  培养体育健康专业人才。加快培训社会体育健康专业指导员队伍,积极引进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体育健身品牌教练(团队),提升全市体育健康发展专业化水平。(市体育局、人社局)
  举办群众体育竞技活动。继续办好鉴真国际马拉松赛、环高邮湖越野自行车赛、仪征枣林湾龙舟赛等品牌赛事。重点扶持江都龙狮节等一批地方特色赛事,争取每年举办2-3个有影响力的国家级以上赛事,逐步形成由品牌赛事活动衍生的体育用品品牌、服务品牌、培训品牌及运动员、教练员品牌组成的品牌群。鼓励各地区、各系统举办各类群众体育活动,活跃城乡体育活动气氛。(市体育局)
  (三)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
  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制定全市社会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降低开办资金、场地条件、人员配比等准入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程序,探索民办养老机构“一照多址”登记管理制度,促进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运营。(市民政局、工商局、国土局)
  促进医疗与养老融合发展。鼓励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立长效合作关系,为社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家庭病床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立医疗分支机构或派驻医疗卫生服务站,提供专业化医疗卫生服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分支机构或医疗卫生服务站,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利用医疗资源开办养老机构。(市卫生局、民政局、金融办、人社局)
  (四)鼓励发展养老地产业。
  实施专项政策。编制专业化养老机构布局规划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对养老产业用地实行差别化评估定价。在市区或县城镇推广以配建为主的适老亲情社区,吸引年轻人与老年人混合居住、互相照顾。以老城区为核心,多点布局,大力培育成熟社区连锁养老中心,鼓励社会资金利用零散地块新建、插建多功能老年服务设施,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市房管局、规划局、国土局、民政局,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积极招商和试点。在条件合适的地区鼓励开发综合型养生养老社区,引进有实力、有经验、有责任感的国内外一流开发公司或专业养老机构,探索“学院式”养生养老地产,满足中高端养老消费需求。以市保障房公司为主体,与国内一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试点开发综合型养老养生社区项目。(有关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国土局、房管局、民政局)
  (五)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发展中医健康产业。办好中医院和中医门诊。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和医药销售门店,开办中医名医馆、养生馆,举办养生课堂,普及科学养生理念和专业保健方式,做大中医药养生产业。(市卫生局、药监局)
  提升中药健康产业。大力发掘扬州中医名家、名方资源,兴办“膏方节”、“养生节”,支持健康养生膏方、药膳等传统中医资源实施标准化战略,开发健康消费市场。支持中医名医名家多点执业,开办特色中医诊所或到县(市)、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医药销售门店坐堂门诊。(市卫生局、药监局)
  (六)大力发展健康和养老服务关联产业。
  大力发展“三把刀”产业。弘扬“淮扬菜”文化,开发健康养生菜系品牌,做大做强健康养生饮食文化产业。鼓励品牌沐浴、脚艺、美容美发企业,通过连锁化、网络化经营,对外输出服务标准和品牌,做大做强休闲文化产业。加快“三把刀”民俗、民间文化传承和创新,完善提升中国淮扬菜博物馆、扬州水文化博物馆等文博地标,科学布点休闲店铺。(市商务局、旅游局、建设局、文物局、扬子江集团)
  大力发展休闲旅游业。利用扬州良好的生态资源和深厚文化底蕴,大力发展休闲游、度假游、乡村游、修学游产业。积极引进适宜不同消费群体的参与性、健康型旅游休闲活动项目,开发休闲健康旅游市场。(市旅游局,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大力发展健康支撑产业。制订健康支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加快建设邗江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园,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基因工程、专利仿制药物产业。规划建设广陵医疗器械产业园,引导企业转型升级,研发制造分子诊断、基因检测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健康辅助设备和器材。支持建设扬州化妆品产业园、保健食品产业园,做大做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产业。建设国药控股扬州现代医药物流园。支持和引导体育健身器材产业提档升级,建设体育健身器材产业基地。拓展老年健康消费市场,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市发改委、药监局、经信委、体育局、规划局、国土局,有关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三、配套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市发展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联席会议制度,在市发改委设立办公室,切实做好对全市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规划引领、要素保障、目标考核、项目建设和协调服务等工作。民政、体育、卫生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合力推动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市发改委、民政局、体育局、卫生局)
  (二)夯实人才支撑。加大对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高端管理、技术人才的培育和扶持,积极培养、引进医药健康产业人才。支持在扬高等、中职院校和其他专业培训机构,开设健康、养老服务专业,加快培养专业人才。鼓励志愿者、社会义工参与健康服务及宣传活动。鼓励二级以上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居民家庭健康顾问,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家庭健康管理有偿咨询与服务。(市人才办、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人社局、教育局、文明办、团市委、药监局)
  (三)加强土地保障。支持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健康服务产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健康服务项目,可按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采取有偿使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将养老用地供应比例和用地指标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安排用地需求,可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鼓励社会力量整合、改造闲置的医院、学校、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农村集体房屋及各类可利用的社会资源,用于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市国土局、规划局)
  (四)加大财税扶持。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非公立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政策。(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卫生局、物价局)
  (五)加快改革试点。积极扩大职工医保使用范围,探索健康消费渠道。建立健康服务企业诚信体系,试点推进居民健康消费预付费“第三方”保管制度,增强健康消费市场诚信意识,保障健康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市人社局、发改委、财政局、人民银行、银监局)
  (六)强化市场监管。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健全服务标准体系,提高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标准化水平。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依法规范健康和养老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和市场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市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
  (七)扩大健康宣传。加强公众心理健康辅导和校园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普及健康知识,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健康生活、快乐生活。(市委宣传部、卫生局、教育局)
附:2014年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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